江蘇事業單位:2014年江蘇省揚州高郵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20人】
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國家、省和揚州市有關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特制定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高郵市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A)、(B)》(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后)中各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均須取得畢業證書等相關資質證書后,符合有關條件方可報名);
(五)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4月18日至1996年4月22日期間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3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崗位簡介表》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下列情形之一人員不受本人戶籍(指社會人員,下同)或生源地(指2014年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下同)限制,可報考符合規定條件的崗位:
1、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
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3、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戶籍在高郵市的);
4、《崗位簡介表》中有關崗位招聘條件規定所有報考對象均須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不含部分人員放寬學歷、年齡等報考條件所依據的專業技術資格)的,或另有專門規定的人員;
5、揚州市域(含所轄縣、市、區)聘期內省、市、縣(市、區)選聘的仍在村(社區)任職的大學生村官;
6、經江蘇省項目辦選拔派遣,參加“西部計劃”(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未超過2年的(考核截止日期為2014年8月31日)。
報考人員除規定不受本人戶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應系高郵市戶籍(生源);
(七)符合招聘簡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在讀非2014年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具有本簡章有關“考察”參照標準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員,以及按照有關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相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