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神農架林區事業單位招聘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2017年神農架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和考生筆試成績,現將我區2017年神農架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
2017年7月14日至19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具體時間以主管部門或事業單位通知為準。
二、資格復審地點:
在各考生報考崗位的主管部門或事業單位政工人事科。具體地點(見附件2)。
三、資格復審內容:
(一)考生填寫《2017年度神農架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每張表各粘貼一張與網上報名相同的照片(見附件1)。
(二)考生攜帶以下資料并注意事項: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供《2017年度神農架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打印件)。具體如下:
1、應提供本人的筆試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及查詢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學歷查詢結果,與網上報名相同的照片3張以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資料。
2、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應屆畢業生暫沒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提供出具的可按時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證明材料(樣式見附件4)。
3、招聘公告《崗位表》中“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相關職稱證、職(執、從)業證等。對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但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考生(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已申請認定并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通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書面證明(詳見附件4)。
4、招聘公告《崗位表》“崗位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應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工作經歷可視為相關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工作經歷不作為報考專業工作經歷。
5、留學回國人員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
6、按照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提供相關其他材料。
(三)考生在每張復印件或打印件上寫“屬實”并簽名。
四、資格審查流程
(一)報考單位主管部門或事業單位審核人員按照崗位條件審核報考資格,并在兩張登記表上簽上復審結論和署名。復審合格人員寫“復審合格”結論并簽名;不合格人員要寫明原由,考生本人簽名確認,審核人簽名。
(二)各主管部門在《復審情況匯總表》上做好每位考生復審結論的記載,并裝訂復審合格的每一位考生資料備查。
五、其他要求
1、考生必須在報考崗位主管部門或事業單位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通知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2、公開招聘期間,考生要保持通訊暢通,如有變更請及時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聯系方式見附件2)。
3、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前來資格審查,可委托他人代辦。代辦人除攜帶資格復審內容所要求的材料外,還需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原標題:2017年度神農架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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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7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