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海黃南州醫療衛生機構招聘公告【招67人】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綜合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0%。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加分)×70%+面試成績×30%。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綜合應用能力或專業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
1、筆試
(1)時間:擬定于2017年8月6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內容:
報考藏醫學和藏藥學專業的考生考試內容為少數民族語言類(藏醫學、藏藥學)(占筆試成績的50%)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筆試成績的50%);報考醫療衛生類考生筆試科目為醫療衛生類綜合應用能力(中醫臨床崗位類、西醫臨床崗位類、藥劑崗位類、護理崗位類、醫學技術崗位類、公共衛生管理崗位類)(占筆試成績的50%)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筆試成績的50%)。各門分值150分。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以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及面試人員,招聘崗位數與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要求的崗位,將按照考試類別及科目分別確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達到分數線的考生方可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節。筆試單科缺考的考生不能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2、現場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在規定期限內向黃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提交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戶口本、準考證、學歷證書以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所需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其中應屆畢業生無畢業證的要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畢業證明材料和學生證,同時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條件的畢業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在我省“特崗教師”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包括地方項目)、教育和衛生見習崗計劃(僅限鄉及以下、衛生院、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的見習崗位人員)、到農村任職服務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應分別提供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團省委、省衛計委等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認定證明。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并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則視為弄虛作假。凡不按時提交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3、雙語測試 現場資格審查結束后,報考“懂藏漢雙語”崗位的考生,需按時參加藏(安多語)漢雙語語言能力測試。未按時參加雙語測試或測試未通過的考生,均不能進入面試環節。
4、面試
(1)資格復審及雙語測試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小于1:3比例的,面試成績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環節。
(2)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高低按照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四)體檢
1、體檢由黃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
2、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應在體檢公示期內提出復檢申請,在指定符合條件的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考生自行體檢者無效,體檢費由考生承擔。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1、進行考察時,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審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進行重點審查,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
2、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3、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填寫《青海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和《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政審表》,與用人單位簽訂《青海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試用期滿,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