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事業單位:2014年山東省青島平度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67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以及國家、省有關規定和要求,我市2014年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67人(詳見《平度市2014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3、身體健康,形象端正,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4、未在平度市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部分緊缺專業崗位和小學教師崗位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學歷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海外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5、年齡要求18周歲至30周歲(1983年4月21日—1996年4月21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學歷畢業生放寬到35周歲(1978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7、由山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青島市統一招募的“社區工作者”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且屬平度生源(戶籍)畢業生或外地生源在平度服務的畢業生,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2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可報考我市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8、教育類和醫療衛生類職位報考時未要求崗位資格證書的,被聘用后須在聘用起三年內取得相應的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再續聘。
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