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貴陽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招207人】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由各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九、總成績計算
(一)報考市口腔醫院實施醫療技能測試崗位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類進行計算:筆試成績占35%、醫療技能測試成績35%、面試成績占30%計算。
(二)除市口腔醫院實施醫療技能測試招聘崗位外其他招聘崗位的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類進行計算: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
(三)緊缺崗位未開展筆試的考生以面試成績進行計算。
筆試、醫療技能測試、面試的成績及總成績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十、體檢
體檢由市衛生計生委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體檢在三級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關于公務員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出判斷的,由市衛生計生委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同意后方可進行復查。
參加各崗位招聘體檢的考生按照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若同一崗位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筆試(需作醫療技能測試的崗位以醫療技能測試成績)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自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衛生計生委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復檢。超過3日提交的復檢申請不予受理,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市衛生計生委招聘領導小組確定。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另行通知。
因體檢不合格產生的崗位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進入體檢及以后環節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棄資格的,五年內不得參加貴陽市范圍內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十一、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或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是否屬簡章規定的不得報考人員,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考核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核組應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