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季度重慶渝中區選聘區外在職在編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39人】
(三)體檢
體檢人選在該崗位專業技能考核和面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當總成績相同時,則以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上述成績相同,則報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定。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重慶市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研究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參加體檢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資格。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和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考察。考察以查閱檔案、個別談話、走訪工作單位等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工作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定執行。
因體檢、考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五)公示
選聘有關事宜,將在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發布,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按規定確定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眾信息網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條件等。
五、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對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主管部門報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后聘用;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按有關程序及規定辦理轉聘及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若未滿服務期解除聘用合同,解除人事關系,按聘用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紀律要求
選聘區外在職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其他
本簡章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渝中區教委、渝中區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報名、考務咨詢電話:023-63835424(渝中區教委)、023-63765139(渝中區衛生計生委)、023- 63765137(渝中區人力社保局)。
原標題:渝中區2017年3季度選聘區外在職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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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渝中區2017年3季度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選聘計劃
2.附件2-渝中區2017年3季度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選聘計劃
3.附件3-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8月修訂版)
4.附件4-報名登記表
5.附件5-同意報考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