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慶涪陵區群團服務中心考核招聘職員公告【招1人】
為切實做好我區自然災害預警預防工作,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正常進行,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以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同意涪陵區群團服務中心等事業單位考核招聘11名工作人員的批復》(渝人社〔2017〕145號),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1名事業單位職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考核招聘崗位為涪陵區群團服務中心綜合管理崗位,崗位類別及等級為職員8級,招聘名額1名。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專業要求:中國語言文學類、公共管理類、社會學類、新聞傳播學類、歷史學類。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要求: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涪陵區興華中路48號813室報名。
聯 系 人:周麗、王莉珍
聯系電話:辦公室:023-72223329,
手機:13896717180、13996863804。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時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1份,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屬2017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學生證、學院蓋章的就業推薦表等能夠證明本人的學歷、專業和畢業時間等材料,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托他人報名的人員,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
(二)考核
1.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2.考核地點: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采取業務能力操作和面試(專業知識測試、結構化面試)等方式。即由主考官提問,應聘者回答。主要對應聘者的業務能力和專業知識、綜合應變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評分。考核總成績分值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未達6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