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事業單位:2014年北京豐臺區第一批事業單位招聘271人公告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豐臺區事業單位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7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生須具備的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北京市常住非農業戶口(2014年應屆畢業生僅限北京生源),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
(四)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專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職、從)業資格或專業技能等級等;
(五)符合崗位的年齡要求,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4年4月27日(如:35周歲及以下,為1979年4月27日以后出生),詳細條件見《2014年豐臺區第一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未領取自謀職業扶助金的隨軍家屬報考(需提供相關證明),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二、報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資格審核的方式。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一)報名時間:2014年4月2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二)報名地點:豐臺區職業技術(豐臺區豐臺鎮東安街三條一號)
(三)報名所需材料:考生須本人攜帶以下材料(除注明復印件外均須提供原件)參加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表(請從網上自行下載打印);
(2)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的需出示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以及本人戶口頁);
(3)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崗位對前學歷有要求的,考生還須提供前學歷證書;
(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職、從)業資格或專業技能證書等符合招聘單位所需條件的其他相關材料;
(5)2014年畢業的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還需持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門蓋章的成績單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