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新安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12人】
六、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二)報名地點
新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4樓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
1、有效身份證;2、畢業證;3、就業報到證(擇業期內未辦理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空白就業協議書(全套));4、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5、其他證明材料。
(四)報名辦法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考人員攜帶報名材料到報名地點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填寫《新安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1份(相關證件復印件附報名表后)。經工作人員審查合格后,按規定繳納報名考務費60元和信息采集費15元,并進行數碼照像。
2、農村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繳考務費。擬免繳考務費的報考者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及戶口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復印件)及戶口本。
3、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4、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低于1:3,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專業,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該職位人員,退還已交考務費。
(五)確定加分對象
1、加分條件
(1)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下列人員可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政策:
參加2008、2009年洛陽市大學生村干部招錄計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新安縣農村連續任職滿3年考核合格且未進入公務員、事業編制的離任大學生村干部;
在新安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參加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在新安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學生)。
(2)根據洛發〔2016〕16號文件規定,從洛陽市入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優惠政策,服役期間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2分。另加分項目只計一次,不累計。
2、提交材料
申請享受加分的考生,應提交以下材料:
(1)“大學生村干部”(參加2008、2009年洛陽市大學生村干部招錄計劃)提交新安縣委組織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新安縣農村連續任職滿3年考核合格且未進入公務員、事業編制的證明(附件3);“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交《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志愿者提交共青團河南省轄市委、縣(市、區)委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附件4)及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從洛陽市入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陽市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事業單位招聘優惠條件認定表》(附件5)。
(2)申請加分的考生填寫《新安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6)
以上人員未在報名期間內申請享受加分并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相應資格。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人員名單,將在新安縣黨政門戶網、人社局大廳予以公示,公示后無異議,享受加分待遇。對于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六)已報名人員于2017年8月1日-8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憑身份證和繳款收據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