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陸良縣事業單位委托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曲靖市2017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規定,現就陸良縣2017年委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資格復審的方式、原則
1、資格復審工作由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采取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初審、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復審的方式進行。
2、資格復審堅持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二、資格復審時間:
(一)報考陸良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下屬事業單位的考生
2017年7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 報考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的考生
2017年7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三) 報考縣直事業單位的考生
2017年7月2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六樓會議室(西華路延長線新公安局旁)。
四、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
筆試成績公布后,各崗位考生應根據以下規定確定自己是否屬于資格復審對象。
(1)凡筆試科目有缺考的,筆試成績視為無效成績,不得進行資格復審。
(2)免筆試崗位的報名合格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3)不需要面試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人數等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相同,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還相同則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人員超過招聘計劃人數的,招聘主管部門可以再次筆試或面試的方式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作為確定進入后續招聘程序的依據。
(4)由于自愿(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或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成績并列的按本公告第四條第(3)項辦法確定。
(5)若一次遞補無符合條件人員或無人遞補的須按比例縮減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資格復審結束后,遞補和進入后續招聘程序人員情況及崗位變動情況在規定網站公告。
五、資格復審內容
資格復審是對復審對象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比對審核,并確認其真實性。
六、資格復審程序
領取并如實填寫《曲靖市陸良縣 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表》→學歷審驗→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資格初審確認蓋章→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資格復審確認。
七、資格復審對象在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密封完好的學籍(人事)檔案。
1、未就過業的考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就業報到證或登記證、準考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注冊學歷打印件或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就過業書(現場填寫)、2張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已婚人員須提供縣級計劃生育主管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