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文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員招聘公告
(七)報名者須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八)報名結束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初審情況進行審定。筆試前將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對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九)招聘崗位的職數與應聘該崗位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則相應遞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被取消崗位的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重新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在規定時間內未到現場進行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聘考試資格。
(十)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十一)考生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文昌市人民政府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暢通。
五、考試形式和計分方法
1、考試形式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120分鐘。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相關知識,分值100分,入圍面試分數線即筆試合格分數為60分。筆試成績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公布。
筆試時間: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面試人選。根據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和招聘職數,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到低分依次確定。招聘職數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招聘職數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方式。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分值100分,面試成績最低要達到60分。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應持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考場,準時參加面試。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2、計分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后,與面試成績一并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發布。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各招聘崗位和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若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 部、衛生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 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 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未按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考察
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牽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個人檔案和相關考察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考察資格。
七、公示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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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