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鄒平縣退役士兵申請專項公益性崗位安置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工作的實施意見》(魯辦發電〔2017〕44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現就2017年退役士兵申請專項公益性崗位安置,制定意見如下:
一、公益性崗位安置范圍
2017年5月12日至6月30日在民政部門已辦理登記,未領取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有到專項公益性崗位就業意愿,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已領取養老待遇的除外),有勞動能力,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退役士兵:1.政府已安置接收單位、因個人原因未領取安置介紹信或接收單位已安排工作崗位因個人原因未上崗的;2.安置上崗后非個人原因待崗、且未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2017年5月7日后與企業依法辦理勞動關系解除手續的;3.因單位破產改制等原因解除勞動關系失業的人員。
二、公益性崗位的設置及待遇
(一)公益性崗位設置。由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具體安置崗位及數量。
(二)公益性崗位待遇。公益性崗位工資執行我縣年度最低工資標準(2017年為1640元/月),由縣財政統一承擔。執行企業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政策,由縣財政負擔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
三、組織實施
(一)報名登記(7月14日至7月 17日)
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申請專項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報名登記工作(報名地點:縣民政服務大廳15-18號窗口)。報名人員需提供:《鄒平縣2017年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役證或退役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個人1寸免冠照片1張。
(二)資格審查( 7月18日至7月19日)
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請專項公益性崗位退役士兵進行資格審查,并對初審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安置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符合安置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初審通過人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不符合安置條件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安置資格。
(三)選崗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申請人員進行選崗。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選崗期間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選崗資格。選崗須由本人參加,不允許代替。公開選崗后,及時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簽訂勞動合同
選崗公示期滿無異議后,選崗人員統一按規定時間到單位報到,并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如無特殊情況,1年期滿后由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續簽勞動合同。
(五)財政局負責所需資金的籌措和撥付。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