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廣東南雄市招聘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服務基層項目加分補充公告
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4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筆試成績加10分。
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筆試前提供由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供完整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原標題:關于在2017年下半年南雄市教育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服務基層項目加分的補充公告
南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7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