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湘西自治州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708人】
根據全州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按照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08名。現將相關事項簡介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州人社局統一部署,統一發布招聘簡章,統一報名及筆試時間,統一確認聘用資格。
二、招聘計劃
詳見《2017年湘西自治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1、附件1-2)。
三、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7日至1999年8月7日期間出生),縣鄉事業單位及個別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年齡可適當放寬,詳見崗位簡介表;
6.招聘范圍為面向縣市的,報考者現戶籍或進入大中專院校學習前戶籍須在所報考縣市;招聘范圍為面向全州的,報考者現戶籍或進入大中專院校學習前戶籍須在湘西州,戶籍認定時間2017年7月24日前。正在我州服務和服務期滿后仍在我州縣市服務的州外戶籍“四項目人員”可報考所服務縣市或面向全州范圍以上的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按實年計算,時間截止2017年9月30日。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原已取得學歷達到最低學歷要求,現在讀全日制學歷的人員;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與事業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人員;
6.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方法
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但報考最低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崗位的,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保靖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工作人員”崗位只進行筆試,需按規定要求網上報名繳費)。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2017年8月7日9:00至8月11日17:30)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報名,報名聯系方式見《2017年湘西自治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聯系表》(附件2)。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和網站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7年8月7日9:00至8月11日17:00。
在此期間,報考人員登錄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網址:http://rsj.xxz.gov.cn/)“2017年湘西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服務平臺”報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