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事業單位:2014年臨沂河東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招109人】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應聘人員應繳納考務費每人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5月10日(8:30-12:00,14:00-17:00),攜帶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帶照片戶籍證明及復印件和有關證明材料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河東區東興路與李公街交匯處路東政務大廈18樓)辦理減免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 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 證明和低原件及復印件;農村 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 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等。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須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進入面試審查范圍的人員,須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2014年臨沂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準考證》、《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或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含蓋章的學習成績單)。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非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證。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有效期內帶照片戶籍證明、生源所在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生源地證明,三者必須提供其一)。應聘崗位要求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的,須同時提交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實行人事代理的,還須提交由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代理證明信。
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同時提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手續。
未就業的師范類畢業生應聘非普通教師類崗位的,須同時提交生源所在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材料。
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應聘普通教師類崗位的,還要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以上)、出具的畢業后可取得何種種類及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明、招生辦公室出具的師范類畢業生證明;其他人員應聘普通教師類崗位的,還須提交應聘教師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中央、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關材料外,還須出具以下材料: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 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