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事業單位:2014年臨沂沂水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招380人】
中央、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臨沂市生源或在臨沂市從事基層服務的,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經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的,設置專項計劃實行定向招聘。具體崗位詳見附件。
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應聘非定向招聘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關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優惠政策就業的,不得再應聘定向招聘崗位。
根據市委辦公室辦字[2011]148號文件規定,設置專項計劃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2013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滿退伍,符合我縣接收安置條件,退伍后到縣民政部門辦理報到手續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應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
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的有關政策由民政部門負責解釋。
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非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關政策,也不再加分。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機關批準,不得變更。
鄉鎮(街道)衛生類和鄉鎮(街道)普通教師類崗位,報名結束后,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達到或超過計劃招聘人數的,經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機關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核減招聘計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