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建寧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73人】
(1)基層工作經歷的范圍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和事業單位),各類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的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事廳發〔2010〕59號)界定,并結合實際情況認定。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三、報名時間、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 報名時間: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7日。
(二) 報名方法: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
每個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該崗位原則上不開考,個別崗位招聘人數較多,而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聘人數。不開考和減少招聘人數的崗位由建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對外公布。
(三)有關要求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報名。報考者應于2017年8月1日8:00至2017年8月7日18:00,登錄建寧縣人事考試網(http://www.smrsks.com/jn),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及時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報考者將無法及時下載打印本人的準考證,也不能參加招聘考試。
報名時,報考者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并對本人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建議慎重選擇報考崗位,不得以虛假資料惡意報考。
2.資格初審。考生報名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從8月1日8:00起至8月8日18:00止。報考者可在報名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登陸建寧縣人事考試網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者如對資格初審有異議,須于8月9日下午18:00前通過網上進行申訴。
3.網上繳費。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者,于8月1日上午8:00至8月10日下午18:00前,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80元(報考者須在繳費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
招聘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比例未達到開考條件而取消的,將于報名結束后一個月內退還該崗位所有報考者已繳納的報名費。
4.網上打印準考證。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且已繳納報名費的報考者,請于2017年8月28日—9月1日登錄報考網站,自行上網下載打印并保管好《準考證》,直至招聘工作結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印準考證導致無法參加筆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負,不退還報名費。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時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考生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須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照片應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規格200KB以下的彩色數碼證件照,單色底、免冠、頭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傳照片后,可直接在頁面上看到上傳照片的效果,確定無誤后需點擊“確認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對模糊不清、網絡截圖、生活照、制式裝等各種不符合規定的照片將不予通過審核。
4.考生必須完整、如實地填寫報名系統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其中:個人簡歷應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報考對“其他條件”有作要求的崗位的考生(如會計從業資格證、護士從業資格證等),應在報名系統中的“其他條件”欄中如實填寫本人對應的真實情況,未如實填寫者將不予通過審核。
5.屬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農村“二女計生戶”的報考人員可減免有關考務費用。此類考生應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再于筆試結束后的一周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減免報名費用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復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農村“二女計生戶”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計生部門出具的“二女計生戶”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