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黔南州事業單位招聘州本級考區資格復審公告
黔南州2017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州本級考區筆試成績已公布。根據《黔南州2017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的有關規定,為做好我州2017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州本級考區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州本級考區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黔南州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各招聘單位具體實施。
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初審時間:2017年8月2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遞補人員復審時間:2017年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復審地點: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詳見《黔南州2017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州本級考區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咨詢電話一覽表》(附件1)。
三、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從高到低按各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黔南州2017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州本級考區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2)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資格復審人員須按照《招聘簡章》的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在資格復審期間,考生可登陸黔南人力資源社會局網(網址:http://gzqn.lss.gov.cn/)自行打印報名信息表。
(二)各招聘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招聘簡章》的規定,對照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其他報考條件等資格條件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審查。經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必須書面簽署《黔南州事業單位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5)。如因現場資格審查不嚴或漏審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承擔。
(三)各招聘單位須主動與資格復審人員聯系并做好聯系情況記錄備查。資格復審人員須關注現場資格復審相關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如因資格復審人員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其后果由資格復審人員本人承擔。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名額在遞補復審期結束前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在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遞補資格復審對象。遞補資格復審對象由復審單位通知,黔南州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再發布遞補信息公告。資格復審對象放棄資格復審的,應向復審單位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復審單位應做好記錄,實行雙人核實確認或做好短信記錄備查。復審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資格復審應提交的資料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按以下要求向負責資格復審單位提交能證明符合職位條件的證明、證件。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從網上報名信息系統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如:基層工作年限證明、職業資格證、“四項目”服務證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二)2017年應屆畢業的考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證明(證明上須包含學歷、專業、是否準予畢業、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留學歸國人員須持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留學歸國人員證明。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復審人員還應簽署在2017年8月30日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的承諾。
持“雙學位”的報考人員使用“第二學位”或“輔修專業”畢業(學位)報考的,需提供學信網登記的輔修專業學籍(學歷)信息。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