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補充新教師招聘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17年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補充招聘新教師公告》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關于2017年招聘新教師的公告》,現將補充招聘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面試資格審核由本人直接現場辦理,不接受委托辦理。
一、資格審核時間:2017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
二、地點: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人事處(三)
三、參加面試資格審核的對象須提交: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提供的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含二維碼)。此外,應聘人員按報考對象及崗位要求還應提供如下材料:
1.所有參加面試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須下載附件中的《面試資格審核材料清單》打印1份文檔于面試資格審核當天提交。面試資格審核時,應聘人員須將有關材料按《面試資格審核材料清單》順序疊放,以審核效率。注意:表格中的【考生簽字】須在面試資格審核現場工作人員面前,考生本人親自手寫簽字。
2.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要求寫上畢業及本人姓名)、就業推薦表原件(要求電腦打印并經所在高校院系及就業指導中心簽章,附上大學期間課程成績)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等允許聘用前提供。
3.往屆畢業生應提供本人就業協議書(要求寫上畢業及本人姓名)、就業推薦表原件、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應聘教師崗位的往屆師范畢業生還應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教師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暫時無法提供報到證的考生可在聘用前提供)。
4.多學歷層次的應聘人員按低學歷報考的,還應提交各學歷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不同學歷層次尚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報到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5.符合考試公告規定條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未滿的應聘人員還應提供派出單位同意報考函原件。
四、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延遞補。
咨詢電話: 0591-23135297
原標題: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關于2017年補充招聘新教師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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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
2017年7月2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