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常熟市環境保護局編外輔助人員招聘公告【招5人】
因工作需要,常熟市環境保護局公開招聘下屬事業單位編外輔助人員5名,從事環境監察、環境監測輔助性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常熟市環境保護局編外輔助人員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本市戶籍(畢業后未派遣、戶籍仍保留在常熟高校的外市籍生源不視為具有常熟戶籍),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畢業生或社會在職人員;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含)以上學歷,專業要求:環境保護類、化學工程類、法律類專業(具體專業詳見《常熟市環境保護局編外輔助人員招聘專業參考目錄》);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不良記錄;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回避的有關規定(參照)。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7年7月28日至8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常熟市珠江路222號底樓,常熟市人力資源市場13、14號窗口進行現場簡歷投遞,雙休日不接受報名)
四、報名時提供資料
1.報名登記表1份;
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
五、招聘程序
根據報名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通知符合條件人員進入相關考試等程序。經考試、體檢和考察合格后,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員實行人才派遣,與常熟市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自謀職業。
2.待遇:執行常熟市環境保護局事業單位編外輔助人員收入待遇,并按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和繳納住房公積金。
七、其他事項
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條件如實申報,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則取消應聘資格,責任自負。報名者一旦被錄用,須按規定時間及時報到,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本簡章由常熟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52814642(環保局)
原標題:常熟市環境保護局招聘編外輔助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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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7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