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林州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9人】
(四)筆試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按規定時間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兩科,滿分各100分。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
(五)面試
根據筆試測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
例內末位應聘人員出現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
以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測試考生綜合素質、個性特征和崗位適應度,滿分100分。
(六)試講
報考黨校崗位的面試人員需進行試講,時間為30分鐘,滿分100分。試講內容重點為馬列主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習近平系列講話重要精神、黨性修養等。
(七)成績計算
報考巡察機構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報考法院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報考黨校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試講成績×40%。
以上成績計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辦法,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八)體檢
根據總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比例內末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者,巡察機構崗位依次按照面試成績、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法院崗位依次按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由到
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黨校崗位依次按試講成績、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規定執行。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職位缺額的,在本職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個人負擔。
(九)考察
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查閱本人檔案及有關資料,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依次等額遞補。
(十)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十一)試用及辦理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辦理相關手續,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領導與監督
為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招聘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督,對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方案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咨詢電話:
市紀委、市委巡察機構:0372-6166301、6166021
市法院:0372-6162013、6162021
市委黨校:0372-6812850
市委組織部:0372-6166331
原標題:林州市關于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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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年林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doc
中共林州市委組織部
中共林州市紀委
林州市人民法院
中共林州市委黨校
2017年7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