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貴陽市南明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70人】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在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的指導下,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進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按以下比例確定并在“南明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nanming.gov.cn/)”上公布:報考A類、B類崗位的考生,均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根據《招聘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和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在報考該崗位最低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相關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
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的,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例:某崗位招聘計劃數為2,通過資格復審人數為4或5,則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減少為1,依此類推),減少后仍達不到3?1的,報考該崗位考生是否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崗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區招聘工作辦公室核準后,在“南明區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
2.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交畢業證書、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此外,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縣(區)級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須提交組織或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考生,須提供退役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的考生,須提供服務地縣級“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書。
委托他人代為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被委托人須持雙方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原件及復印件,考生資格復審所需全部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3. 在職人員須持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工作在區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和鄉鎮政府的復審人員由區縣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的單位的由上一級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出具;中、小學教師須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需明確表述同意該考生報考并在該考生被聘用后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人事手續(在職人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示例見附件3)。
報名時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離職的復審人員,需提供離職證明。報名時沒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有工作單位的復審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遞補復審,或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遞補復審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5.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將在“南明區人民政府網”另行通知。
七、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將在“南明區人民政府網”另行通知。
八、總成績計算及其他事項
(一)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進行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百分制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
筆試(百分制)、面試的成績和總成績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其他事項
1.如果某崗位進入面試環節時,末位考生考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2.報考人員須參加報考崗位規定所有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
3.進入面試環節后,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相應考試,導致參加人數未達招考比例的,不再減少招聘崗位計劃數。
4.進入體檢及以后環節,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棄資格的,五年內不得參加南明區范圍內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