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濮陽市“政府購崗”招聘公告【招42人】
(五)選崗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購崗”辦公室應統一時間、統一地點、統一程序,以省直管縣(市)、縣(市區)為單位,組織體檢合格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對報名時公布的基層崗位進行選崗,其中選擇醫生、教師、農技師等特殊基層崗位的,需持有相應專業執業資格證書。總成績相同的按照先筆試成績再面試成績的順序進行選崗。2017年10月30日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購崗”辦公室根據選崗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六)公示
省“政府購崗”辦公室通過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河南就業網“政府購崗”專欄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5天公示。公示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省“政府購崗”辦公室統一制發,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購崗”辦公室負責發放《河南省2017年政府購買基層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通知書》。
(七)崗前培訓
省“政府購崗”辦公室對崗前培訓工作統一督導,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力資源社會局分別組織實施。培訓時間、地點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購崗”辦公室另行通知。培訓內容包括:黨和國家有關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工作方針政策;本地區基層工作現狀;擬服務基層單位及基層崗位的基本情況;心理健康知識;河南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相關政策及注意事項等。經考核成績合格的,發放全省統一編號印制的《河南省就業創業培訓合格證》。全省崗前培訓工作于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
(八)簽訂就業協議、勞動合同
崗前培訓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持報到通知書、培訓合格證,及時與崗位所在地省直管縣(市)、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局簽訂《河南省政府購買基層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與崗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簽訂《河南省政府購買基層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勞動合同》,協議、合同的式樣按照豫人社〔2016〕1號文件附件執行。《河南省2017年政府購買基層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上崗人員花名冊》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力資源社會局收集整理,并于2017年11月22日前報至省“政府購崗”辦公室備案。此次“政府購崗”招聘人員于2017年11月份全部上崗。
五、人員待遇
(一)“政府購崗”聘用人員崗位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工齡工資。基本工資標準為:專科生不低于175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85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950元/月,并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工齡工資標準從“政府購崗”聘用人員在基層崗位連續工作滿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時間,增加100元工齡工資。
(二)“政府購崗”聘用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府購崗”聘用人員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用的單位繳納部分由當地就業補助資金負擔;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負擔,從“政府購崗”聘用人員崗位工資中代扣代繳。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政府購崗”聘用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及購買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
(三)“政府購崗”聘用人員基層崗位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簽訂期限一般為1年。合同期滿后,根據年度考核、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經省直管縣(市)或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局確認,可以續簽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
(四)“政府購崗”聘用人員檔案關系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省直管縣(市)或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管理,黨、團關系轉至用人單位。在基層崗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且不再續簽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經考核合格,發給全省統一的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工作合格證書,工作時間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被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的,工齡可連續計算。
(五)“政府購崗”聘用人員享受國家和我省關于職工休息休假和法定節假日規定的休假休息權利。
(六)“政府購崗”聘用人員有創業意愿的,可在解除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后,按照我省高校畢業生創業政策給予創業培訓、創業擔保貸款等創業扶持。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