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喀什地區儲備編及鄉鎮衛生院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招557人】
根據《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發[2015]73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充實醫療、農業、畜牧專業技術人員隊伍,2017年喀什地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農業、畜牧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557名。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不超過招聘崗位規定的年齡上限,具體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表。年齡規定35周歲及以下18周歲及以上(具體日期以招聘工作報名之日為限,如2017年8月1日開始報名,報名年齡為:出生日期為1982年8月2日-1999年7月31日期間出生)。其他有關年限、年齡的計算方法可以此類推。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含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的軍隊院校畢業證書)。
7.具有符合報考崗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8.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考對象。
1.新疆戶籍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或新疆生源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
2.新疆普通院校的內地生源畢業生。
3.在喀什地區服務滿8個月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
4.自治區統一選派到喀什地區各鄉鎮且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含選調生)的配偶。
5.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駐疆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
(三)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現役軍人、未獲取畢業證的、國家財政統發工資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