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汕頭市龍湖區招聘教師公告【招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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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補充我區小學欠缺學科教師,改善教師隊伍學科結構,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以及《關于2017年汕頭市公辦中小公開招聘新教師有關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7〕64號)的要求,龍湖區教育局屬下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0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崗位和
(一)招聘名額
2017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名額為100名。
(二)招聘崗位和
具體招聘崗位和詳見《2017年龍湖區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附件1)。夏桂埔小學(育智)特殊教育崗位招聘4名,其他各崗位均招聘1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5至2017年汕頭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2015至2017年龍湖區生源或龍湖區戶口并持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參加招聘畢業生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4、具備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職業(執業)資格條件,同時具備相應的學歷、學位要求,詳見《2017年龍湖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的,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存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應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執行國家及省、市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招聘工作在區新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牽頭區教育局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區監察局對招聘工作進行監督。招聘公告、招聘過程和招聘結果同時在龍湖區政府網站和龍湖教育信息網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二)擇優聘用原則。筆試和面試分開進行,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并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統一招聘,統一安排原則。
以區教育局為用人單位,統一接受報名、統一聘用,報考同一崗位的擬聘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順序先后選擇聘用。被聘用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報到上班,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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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