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汕頭市龍湖區招聘教師公告【招100人】
八、擬聘人選公示和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選在發布公告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本次招聘教師辦理聘用手續時,須與招聘約定5年服務期,期間個人違約解除人事關系的,需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標準由用人單位與個人在聘用合同中約定。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新教師是一項重要工作,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以對人才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事,隨時接受群眾監督,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的發生。對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十、其他事項
(一)遞補。因下列情況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應聘人員: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應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限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處理。本方案由龍湖區新教師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54-88483379;
龍湖區教育局人事股0754-88831114;
龍湖區監察局 0754-88461007
龍湖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stlhedu.net/
汕頭龍湖政府網網址:http://www.gdlonghu.gov.cn/Gb/Home/Index.aspx
原標題:2017年龍湖區公開招聘新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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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