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崇仁縣城區選調中小學(幼兒園、特教)教師公告【招44人】
(二)選調數量和崗位
選調教師數量:選調教師總數為44人,其中初中教師5人,小學教師27人,幼兒教師8人,特殊教育教師4人。
選調教師崗位:
崇仁二中:語文3人、數學2人;
寶水實驗(小學部):語文4人、數學5人;
中山實驗小學:語文2人、數學3人;
江重實驗小學:語文2人、數學1人;
巴山二小:語文1人、數學1人;
巴山三小:語文1人;
巴山四小:語文4人、數學3人;
寶水實驗(幼兒園):幼兒園8人;
崇仁縣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教師4人。
五、選調辦法
采取筆試和服務農村最邊遠層次教學年限加分的方法進行(服務農村最邊遠層次參照崇仁縣農村艱苦邊遠地區教師特殊津貼發放享受最邊遠層次津貼的,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審定),外縣在編在崗教師不實行加分。
(一)筆試
中小學(幼兒園、特教)教師選調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初中、小學、特殊教育教師崗位為“教育綜合知識”和相應學科“學科專業知識”,總分為150分,原則上教育綜合知識為50分,學科專業知識為100分。初中、小學、特殊教育“教育綜合知識”命題相同;初中“學科專業知識”命題范圍為高中、初中階段;小學“學科專業知識”命題范圍為初中、小學階段;特殊教育教師“學科專業知識”命題范圍為義務教育階段范圍;幼兒園教師崗位為“幼兒教育綜合知識”,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各學段學科均為150分鐘。
初中、小學、幼兒園選調學科崗位人數與參加筆試人數比例要達到1:2。若筆試人數與選調學科崗位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學科時,按1:2比例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學科崗位選調名額(四舍五入)。
特殊教育教師崗位人數與參加筆試人數比例要達到1:1.5。若筆試人數與選調學科崗位數達不到規定比例時,按1:1.5比例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學科崗位選調名額(四舍五入)。
(二)加分
服務農村最邊遠層次工作崗位年限加分標準為每任教一學年加0.3分。
因工作變動跨校任教,計算年限出現未滿一學年的不加分。借用教師曾在農村最邊遠層次服務年限參照加分標準執行。
服務農村最邊遠層次崗位年限加分,由參加選調教師服務統計、公示、蓋章、簽名出具證明材料。若跨鄉鎮服務農村最邊遠層次任教,分別由所在鄉鎮統計公示。
六、選調程序
(一)報名
參加選調人員須持《教師選調報名申請表》(除簽名外,其它按要求A4紙打印填寫并插入近期電子照片,見附件1)、《準考證》(按要求A4紙打印個人信息并插入近期電子照片,見附件2)、《加分證明》(除簽名外,其它均為打印填寫,見附件3)、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行政服務中心繳費發票(報名費為每人265元),到縣教體局人事股(A402室)報名(注:申請表、準考證插入電子相片為個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并在相片位置加蓋所在編制單位公章)。外縣中小學(幼兒園、特教)教師還需提供當地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任教服務滿五學年(幼兒、特殊教育教師服務滿一學年)的《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4)和提供戶口本及復印件或提供大中專入學前為崇仁戶籍證明或夫妻一方被我縣行政事業單位正式錄用(含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的證明材料(不含報考特殊教育教師崗位的)等。報名時間為2017年8月3日—8月4日18:00時止,逾期不予報名。參加教師選調考試人員憑身份證于2017年8月8日到縣教體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
縣公開選調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對象。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選調方案不符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名額產生空缺,從該崗位中由到低分依次遞補(符合選調方案),但選調教師政府抄告單下發后,產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