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崇仁縣城區選調中小學(幼兒園、特教)教師公告【招44人】
(三)筆試
參加選調教師持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試場,筆試時間2017年8月9日上午8:30 — 11:00。筆試地點:崇仁縣第一中學。試場安排:原則上30人且相同學段學科為一試場,尾數超過10人,另設一個試場。
(四)公示與報批
考試對象的筆試成績和服務農村最邊遠層次年限加分累計(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數)為其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預調對象,若預調對象最后一名并列的,則筆試分數高者優先;筆試分數相同時,則已聘任技術職稱等級高者優先;已聘任技術職稱等級相同時,則教齡長者優先;教齡相同時,則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時,增加選調名額一并預調。在縣政府網站和縣教體局網站,對預調人員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選調教師崗位按照總成績排名,由到低分選擇選調,若分數相同,參照上述確定預調對象辦法進行,外縣教師在辦理人事調動手續時,應提供本人人事檔案進行政審,報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選調人員。被選調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結合我縣實際,按有關政策執行。
七、嚴肅工作紀律
(一)為確保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教師選調工作以縣政府為主導,縣教體局牽頭,縣人社局、監察局、編辦等部門全程參與組織實施。資格審查、筆試、加分、預調等各環節結果將在崇仁縣政府網站和崇仁縣教育網站進行公示。
(二)要根據本校各學科教師數量,做好報名把關工作,確保教學工作正常運轉。
(三)報考教師應誠實填寫教師選調報名申請表,有關負責人要對報考教師所填有關信息認真審核。若出現弄虛作假,報考人及審核人在2017年師德考核中直接定為不合格,并扣發2017年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同時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對相關人員給予相應處分。
(四)對考試違規者,將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八、組織領導
選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為確保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崇仁縣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特教)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傅燕萍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張益芳 縣教體局局長
陳福良 縣人社局局長
陳長清 縣監察局局長
吳銀昌 縣編辦主任
成 員:華志萍 縣政府辦副主任
裴九龍 縣財政局副局長
萬燕娥 縣監察局副局長
堯 咚 縣教體局副局長
劉順保 縣人社局副科級干部
周建民 縣物價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教師選調日常工作,由堯咚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九、本《實施方案》由崇仁縣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特教)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另行研究。
十、考生報考咨詢時,請咨詢縣教體局人事股,電話0794-6323246。
原標題:崇仁縣2017年城區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特教)教師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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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崇仁縣2017年城區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特教)教師報名申請表
2. 崇仁縣2017年城區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特教)教師考試準考證
3. 2017年參加公開選調教師服務農村最邊遠層次年限加分證明
4. 同意報考證明(樣本)
5. 崇仁縣服務農村最邊遠層次
崇仁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7月3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