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深圳市屬公立醫院總會計師招聘公告
(三)總會計師采取交流任職。
(四)總會計師實行任期制,任期與所在醫院班子相同,任期結束后重新考核聘任,未獲聘不再享受醫院副職待遇,在同一醫院任期最多不超過兩屆。
(五)總會計師不得同時擔任醫院財務部門負責人,執行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
六、薪酬福利
總會計師薪酬包括基本工資(即全國工資,含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含特區津貼、基礎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竟べY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上一年度深圳市屬公立醫院副院長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值確定,其中7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30%的績效工資根據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年度考核結果發放。
七、考核獎懲
(一)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對總會計師進行考核,包括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調整總會計師績效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考核辦法由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制訂并組織實施。
(二)總會計師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未能勤勉盡責,根據情節輕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或處罰。
(三)有下列情況予以解聘:
1.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所列違紀違法行為并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在醫院領取規定薪酬以外其他報酬的。
八、選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7年8月1日至8月15日(以報名郵戳時間為準),報名以郵政EMS(不得通過其他快遞公司)配送材料方式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時請配送提供以下材料(寄來材料不再退回):
1.本人親筆填寫《深圳市屬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公開選聘報名表》(“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網站”下載,附近期免冠彩色電子照);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及其驗證文件(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資格證書、任職經歷證明的復印件,相關材料面試階段驗原件;
3.個人財務管理主要成果或經歷說明材料。
聯系方式:深圳市福田區海園一路1號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后勤服務樓331房,郵政編碼:518053。聯系人:洪先生,聯系電話:0755-66824667,電子郵件:hongzm@szpha.com。
(二)資格初審。
根據選聘條件和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核結果和考試安排將通過手機短信通知(請保持手機通訊正常)。
(三)組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占50%)和面試(占50%)。
筆試成績合格線、考試總成績合格線由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統一劃定。
(四)組織考察。
由中共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黨組根據考試成績和報考人員情況確定考察對象。
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組織人員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個人檔案,并請所在單位出具對被考察對象的鑒定材料。
(五)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考察情況和考試綜合成績,由中共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黨組確定擬聘人選。
(六)任前公示。
在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網站對擬聘人選公示7天。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九、工作紀律
(一)總會計師公開選聘要嚴格按照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嚴格執行“5個嚴禁、17個不準、5個一律”等紀律要求。對違反規定的有關人員,一經發現和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可宣布聘任結果無效,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與總會計師選聘有重大利害關系的人員應予回避。對違反組織人事工作紀律規定的有關人員,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三)擬任人選要服從組織決定,自覺服從工作安排,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的,依照法律及有關規定予以免職或者降職使用。
(四)選拔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舉報總會計師選拔任用方面的有關問題。投訴受理電話:0755-66828843。
十、其它事項
未盡事宜,由深圳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原標題:深圳市屬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公開選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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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