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溫州市鹿城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儲備人才入圍人員資格復核及筆試通知
為進一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優化人才隊伍結構,儲備各類人才,經研究決定,在2017年溫州市鹿城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綜合評價及面談落選人員中擇優確定儲備人才50名,具體入圍人員名單詳見附件。根據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8月2日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核, 8月4日(周五)晚上進行筆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核
1、資格復核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地點:溫州市鹿城區車站大道554號泰安大廈C幢四樓會議室
2、資格復核要求
入圍人員須持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上查詢并自行打印)、個人榮譽證書(證明)、學生會干部經歷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參加資格復核。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資格復核通過人員確定為筆試對象;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引進單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筆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資格復核的,視作自動放棄。如有資格復核自動放棄或不合格者,其空缺名額是否遞補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8月4日晚上19:00-2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7年8月4日10:00-19:30
資格復核通過人員登陸溫州鹿城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3、筆試對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4、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原標題:2017年溫州市鹿城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儲備人才入圍人員資格復核及筆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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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溫州市鹿城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儲備人才資格復核入圍人員名單.xls
溫州市鹿城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3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