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福清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60人】
五、體檢和考核
1、面試結束后,將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2、體檢和考核分別由中共福清市委組織部、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或各招考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對象或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無特殊原因,缺席體檢者,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中共福清市委組織部、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或各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對的擬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聘人員資格進行復核。
4、因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以及因擬聘人選自動放棄而產生空缺的招聘名額,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遞補截至時間另行安排。
六、擇崗
需進行擇崗的崗位,按從筆試、面試、考核與體檢的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各崗位擬聘人選,組織擬聘人員按各崗位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選擇招聘單位。擇崗后,若有擬聘人選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1、擬聘人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從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并在福清人事人才網(http://www.fqrsw.com)公示。擬聘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合同登記。
2、被聘用的人員應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他
(一)報考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二)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在校期間的實習或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五)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7年》中“××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所需專業與所學專業應當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
九、咨詢和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福清市委組織部、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與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中共福清市委組織部、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各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