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76人】
根據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監察廳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和自治區人社廳《關于下達2017年和田地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226號)精神,經和田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2017年和田地區各級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95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將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公開招考,具體事宜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和田戶籍或生源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2.和田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3.在和田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服務期限為1年的須服務滿8個月及以上、為2年的服務須滿16個月及以上、為三年的須服務滿二十四個月及以上),均視為服務所在的戶籍;
4.由自治區統一選派到和田目前在崗的選派生、選調生、留疆戰士配偶、駐疆部隊現役軍人配偶,均視為配偶服務所在的戶籍;
5.和田地區引進急需緊缺和高層次人才及配偶,均視為服務所在的戶籍;
上述人員涉及戶籍、服務期限、婚姻狀況和工作經歷時限的,均截止至2017年 8月2日。
面向全疆及未限制戶籍的招考職位詳見《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8月2日至1999年8月2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含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崗位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
(2)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天池計劃”等招聘考試已錄用人員;
(3)現役軍人;
(4)受黨紀政紀處分,立案審查尚未作結論的人員或雖有結論但不適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5)近三年來,在各類考試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人員;
(6)參加反動組織教派、非法宗教活動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員;
(7)因個人原因,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