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屏山縣教育體育和文化廣電局選聘屏山縣和平街小校長公告【招1人】
屏山縣和平街小(原名屏山縣石盤九年一貫制)位于屏山縣石盤社區,為縣教育體育和文化廣電局直屬小學,是一所新建的義務教育階段。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聘屏山縣和平街小校長,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屏山縣和平街小校長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具有履行校長崗位職責所需的理論素養和政策水平;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文字表達與溝通能力;具有較高的教學業務水平和較強的教育科研能力;具有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和積極向上的開拓創新精神。
(二)資格條件
1.具備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資格,一級及以上職稱;
2.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教齡,現任校長、任職3年以上(含3年)副校長、教育體育和文化廣電局機關教育相關股室和直
屬單位中層干部,年齡在45周歲以下(截止報名日期);
3.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4.身體健康;
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
(2)近三年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法律法規規定或其他不適合報考情形的。
三、聘用期限
對公開招聘的校長,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聘用。
四、有關待遇
公選應聘的校長任職期間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單列管理(只適用于此次公開選聘)。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屏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屏山縣廣播電視臺、教育辦公QQ群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本方案,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如
實填寫《屏山縣和平街小公開招聘校長報名表》(以下簡稱
《報名表》,見附件),不接受電話和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8月5日8:30-12:00,14:30-17:00。
報名地點:屏山縣教育體育和文化廣電局人事師訓股。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或年考備案表;
3.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備電子照片);
4.縣級及以上各種榮譽證書、教育教學論文、論著、教育科研成果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若有以下情形,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選拔資格:(1)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2)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3)在考試中作弊的。
開考比例5:1,以資格審查通過人數為準,不足5人,取消本次選聘。
《準考證》領取時間:2017年8月6日17:00;領取地點:屏山縣教育體育和文化廣電局人事師訓股。
考核時間:2017年8月7日8:30。考核地點:屏山縣教育體育和文化廣電局會議室。
(三)考試
1.民主測評。規定時間,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到場參加考試形成競爭的情況下,召開民主測評大會,不能形成競爭則取消本次選聘。民主測評由通過資格審查的人選作5-8分鐘的自我推薦,
參會人員對參選人選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滿意和基本滿意率
達70%以上的人員報局黨委研究進入面試。
2.考核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3.面試實行百分制計分。按平均分從高到低確定第1名提交局黨委研究后列為考察人選。
(四)組織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教育體育和文化廣電局人事師訓股和紀委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后,考察組將考察結果報局黨委研究,決定擬聘人選進入公示環節,若出現報考人員放棄或不合格,按面試成績名次依次遞補進入考察。
(五)聘前公示
擬聘對象在屏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屏山縣廣播電視臺、教育辦公群公示5日。
(六)辦理聘任手續
公示結束無異議的,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
六、紀律監督
(一)選聘工作由縣人社局指導,縣紀委監察局監督,縣教體文廣局牽頭組織實施。
(二)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
制度,廣泛接受監督。
(三)招聘咨詢電話:5722272,舉報監督電話:5721348。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教育體育和文化廣電局黨委研究確定。本《公選公告》解釋權屬縣教育體育和文化廣電局,在招聘過程中,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屏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屏山縣廣播電視臺、教育辦公QQ群進行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注意。對發生因應聘人員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縣教育體育和文化廣電局人事師訓股聯系不上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原標題:屏山縣教育體育和文化廣電局公開選聘屏山縣和平街小校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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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