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太原科技大學招聘公告【招45人】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和筆試相關事宜在本單位網站公布。筆試時間確定后提前一周報教育廳、人社廳。
(1)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并在發布公告的同一網站發布變更公告,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2)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考試內容不指定統一教材。
(3)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考試全程監控或錄像。滿分100分。
(4)筆試成績在網站公示不少于5天。
2. 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并在面試前一周,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公告面試時間、地點、內容、方法及要求等。面試時間確定后提前一周報教育廳、人社廳。
(1)面試由5至9名專家組成(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評委只限1人),主考評委由外聘專家擔任。
(2)面試內容根據公開招聘崗位的專業特點,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和業務潛能,滿分100分。
(3)面試成績當天在考場外顯著位置公布。
(4)面試結束后1日內將面試結果和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順序,在網站公示5天。
(5)面試全程錄像。
六、 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
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體檢與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1.體檢有關事宜在招聘單位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要做好必要的事前工作。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回訪、
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在單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以正式文件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批復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公示擬聘人員內容應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出生時間、學歷、學位、所學專業,招聘考試成績、排名等信息。
八、招聘工作紀律
1.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公開招聘領導組和辦公室要切實履行好整個招聘全程工作的主體責任,制定工作預案,及時處置公開招聘工作過程中的各類常規問題或突發事件,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省教育廳報告。
2.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為進一步公開招聘的公信力,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信息、筆試、面試、考核、體檢、考察等工作的結果或結論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均應及時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3.嚴格落實回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回避的要求。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4.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監察機關投訴、舉報。對負有責任或直接責任的工作人員,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招聘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招聘組織領導
成立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組,具體實施本年度的公開招聘工作。由分管人事工作和紀檢工作的校領導分別任領導組組長和副組長,監察處、人力資源處、教務處、科學技術處、學科辦公室、教育信息技術中心、安全保衛處等部門負責人為領導組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處,負責與招聘工作相關的日常事務。
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各個環節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十、招聘咨詢
聯系電話:0351-6998299 聯系人:麻老師
原標題:太原科技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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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原科技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太原科技大學公開招聘報名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