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嵐山區審計局招聘協審人員公告【招5人】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照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崗位報考人數不足1:3的按實際報考人數直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總分100分。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能力。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以及考察人員的名單在日照市嵐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網址:http://www.lsrs.gov.cn/,以下簡稱嵐山區人社局網站)。
六、考察和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按總成績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選。如同一崗位中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標準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對體檢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形成的空缺,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對不按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對擬聘用人員在嵐山區人社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依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一)聘用管理
受聘人員與嵐山區興嵐勞務派遣服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由區審計局負責管理使用,試用期3個月。
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可繼續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聘用期間,有違反勞動合同規定行為的,予以辭退;如遇政策性清退,則按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二)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按有關部門核準的標準執行(詳見附件2)。
1、試用期工資標準:試用期內月工資1700元。
2、正式聘用工資標準: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執行正式聘用工資標準。工資由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基礎工資按月發放,績效工資按年度發放,基礎工資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自愿高職低聘的按所聘崗位兌現待遇。
(三)其他待遇
聘用期間,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按照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八、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在嵐山區人社局網站及時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受到影響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嵐山區審計局和嵐山區興嵐勞務派遣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嵐山區審計局招聘協審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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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嵐山區興嵐勞務派遣服務中心
2017年8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