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湛江市廉江市招聘教師公告【招69人】
為充實教師隊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政策的規定,我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9名,其中:城區小學教師26名、鎮小學教師36名、市特殊教育教師3名、市直幼兒園教師1名、鎮幼兒園教師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城區小學招聘對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以上人員。
2.市特殊教育、鎮小學、市直幼兒園、鎮幼兒園招聘對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以上人員。
3.現身份為廉江市外的在編在職教師(見習期未滿人員除外)。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要求:年齡為18-30周歲(即1986年8月18日至1999年8月18日期間出生)。
5.鎮小學、鎮幼兒園教師崗位,限招廉江市生源,或戶口在廉江市,或父母(配偶)一方戶口在廉江市的人員。
6.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廉江市2017年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附件1)、《廉江市2017年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三支一扶”崗位設置表》(附件2)。
7.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有關規定,我省招募的2014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18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取得《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的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可報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崗位(報名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符合其他崗位條件的,也可報考其它崗位,但筆試成績不再加分。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參加廣東省2015年、2016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違約且期限未滿2年的,或2014年、2015年、2016年經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期未滿5年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