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聊城市教育局特殊教育招聘公告【招30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聊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聊人字〔2007〕42號)等規定,經市人社局核準備案,現將2017年聊城市特殊教育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熱愛特殊教育事業,德行良好;
(六)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在職人員應聘須經所在單位和其主管部門同意。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聘前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可以應聘。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7年8月10日為截止日期。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8月10日9:00 — 8月12日16:00
查詢時間:2017年8月10日11:00 — 8月13日12:00
報名網址:www.lcedu.cn(聊城教育信息網)
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上傳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個別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要在備注欄中注明。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信息的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網上初審
初審時間:2017年8月10日11:00 — 8月13日12:00
《2017年聊城市特殊教育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發布后和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接聽咨詢電話和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如招聘單位在待審核期滿后48小時內未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