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惠州市華羅庚中學招聘教職員公告【招4人】
惠州市華羅庚中學是惠州市政府投資3.2億元建設的市直屬公辦中學,定為副處級事業單位,是全國華杯賽總決賽的培訓和競賽基地、廣東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廣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水平。位于惠州市東江新城,占地面積11萬平方米,建筑面積10.8萬平方米,設備,配套設施齊全,現有在校學生5080名,教職工412名。以構建現代制度為契機,大力弘揚“自強不息,志存高遠”的精神,以“為學生的一生發展服務”為辦學理念,開拓創新,銳意進取,向“成為惠州市標志性,創建省內、全國知名的特色品牌”的發展目標邁進。
因發展的需要,現公開招聘4名教職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
(一)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二)已辦理了暫緩就業手續且還未取消的2015屆、2016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三、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及具體資格條件
詳見《惠州市華羅庚中學2017年招聘教職員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接受報名→資格審查→發布考試通知(含領取《準考證》)→筆試→公布筆試成績及查分→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公布總成績→體檢與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與核準→辦理聘用、調動等手續。
(二)待遇: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福利待遇規定。經批準聘用的教職員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享受教職員的同等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因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及聘用等原因,應聘人員若應聘到校工作后,將可能重新聘用。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發布考試通知
(一)報名時間
2017年8月16日0:00至8月18日24:00。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請應聘者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陸我校網站的“惠州市華羅庚中學2017年教師招聘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系統于2017年8月16日0:00至2017年8月18日24:00開放)。應聘者務必認真、準確填寫網上報名資料,一旦點擊“確認提交”,所填寫資料將不能修改,出現有關后果應聘者自負;提交時,系統會給應聘者“報名流水編號”,請記住自己的報名流水編號。
(三)資格初審
教師招聘領導小組以應聘者的網上報名資料為依據,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初審,并將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后,分別于市教育局網站和我校校園網公布。
(四)發布考試通知(含領取《準考證》)
1.在市教育局和我校網站發布教師招聘考試通知。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嚴格按照考試通知要求,攜帶有關材料的原件(一般情況下驗完后返還)和復印件(留存),于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審驗,審驗通過后現場領取《準考證》(證上有注明考試的時間、地點、考生準考號、考試須知等內容),并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凡有材料弄虛作假者和證件不齊者一律不得參加教職員招聘考試。
(五)現場驗證時需提交的有關資料
以發布的《惠州市華羅庚中學招聘教職員考試通知》要求為準。應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1.教師崗位的應聘者需提交以下資料:
(1)《惠州市華羅庚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于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我校網站的“惠州市華羅庚中學2017年教師招聘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打印,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未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打印《惠州市華羅庚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
(3)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相片2張,在相片背面寫上姓名、應聘崗位及職位代碼。一張貼報名表,一張交驗證人員(貼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