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招聘教師6名公告公告【招6人】
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市建筑)是經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設立的正處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隸屬惠州市教育局管理。主要任務:堅持面向基層、面向行業、面向社區、面向農村,廣泛開展本、專科開放教育、中等職業教育、職工教育、社區教育、老年教育、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及各類培訓。
因事業發展需要,現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符合崗位條件的社會人員和應屆畢業生。三、招聘崗位和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體招聘崗位及其要求詳見《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市建筑)2017年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資格條件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民道德規范和學術道德規范,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無任何違法違紀(含被單位處分)記錄。
2.思想政治素質好,有奉獻精神和進取心,熱愛教育事業,身心健康。
3.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團隊合作能力;工作責任心強,服務意識好,有吃苦耐勞精神。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5.社會人員報考者自身條件必須符合人事調動手續要求。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6.年齡時間計算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如“35周歲及以下”應為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齡時間計算以此類推;應屆畢業生不作年齡限制)。
7.其他要求:
(1)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時需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需交原件)。其中:本市在職在編教職員還需提交其所在同意報考的證明和其所在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以上2份證明需交原件)。
(3)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報考我校公開招聘崗位的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符合相關條件的應聘者還需在驗證時提交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以便進行加分資格審核。截止報名結束,未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四、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一)工資待遇: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福利待遇規定。
(二)經批準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1年,試用期間享受與在職人員同等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調入)資格。
(三)因教師崗位設置及聘用等原因,新招教師若應聘到校任教后,將可能重新聘用。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接受報名→資格審查→發布考試通知→筆試→公布筆試成績及查分→面試(含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公布總成績→體檢與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與核準→辦理聘用、調動等手續。
(一)接受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16日0:00至8月18日24:00。
2.現場報名地點:惠州廣播電視大學綜合樓10樓(惠州市惠城區河南岸斑樟湖路20號)。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或發送電子郵件方式(gdhzddrszp@126.com)進行報名。報名者需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及《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惠州市建筑)2017年招聘教師報名匯總表》(附件3)。相關表格可登陸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或惠州市建筑網站下載。由本人用鋼筆簽名后,將其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職稱證、工作經歷證明、獲獎證書等復印件各1份及兩寸同底免冠彩照2張帶至人事部門(辦公室)報名或將上述資料寄送至人事部門(辦公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及《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惠州市建筑)2017年招聘教師報名匯總表》同時報送電子版。每位報考者只可報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
由教職員招聘領導小組和惠州市教育局對應聘人員分別進行資格初審和復審,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符合條件者進行確認。報考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時間和地點、考試方式和范圍、考試成績公布的時間和方式
1.考試時間和地點
(1)考試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惠州市教育局和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網站公告。
(2)考試地點:惠州市廣播電視大學。
2.考試方式和范圍
(1)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含試講、綜合能力測試兩個環節)兩個部分組成。筆試、試講、綜合能力測試各環節成績均采用百分制,各環節劃定最低入圍分數線為60分。各環節占總分比例如下:筆試(占總分40%)、試教(占總分40%)、綜合能力測試(占總分2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