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南康城區初中、小學、區幼兒園選調農村教師公告【招289人】
(五)注意事項
1.考生須憑準考證、身份證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證件進入考場。
2.考生手機等通訊工具、各類電腦或具有儲存功能的電子設備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六、選調辦法
1.城區初中、小學教師崗位:根據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下同),按選調分學科根據選調指標從到低分進行選調。成績并列者,職稱高者優先,如職稱相同,教齡長者優先,如教齡相同,則年齡長者優先。
區幼兒園教師崗位分三步進行選調:
第一步:根據同一所農村公辦幼兒園報考教師總成績從高到低(成績并列者,學歷高者優先,如學歷相同,則年齡長者優先),選調該園第1名教師到區幼兒園任教。
第二步:根據報考區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農村小學在編教師總成績從高到低(成績并列者,職稱高者優先,如職稱相同,教齡長者優先,如教齡相同,則年齡長者優先),選調前3名教師到區幼兒園任教。
第三步:如前兩步選調出現指標缺額,則從報考區幼兒園教師崗位未入闈的考生中從到低分(成績并列者,職稱高者優先,如職稱相同,教齡長者優先,如教齡相同,則年齡長者優先),順延補錄,補足缺額指標。
2.在同一所農村初中(原中英文初中部農村編制教師除外)報考城區同一學科的教師,在擬選調名單中超過2人,則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調前2名。
3. 因第十中學(辦學地址為原中英文校址)教師需求測算包含原中英文初中部農村編制教師,若原中英文初中部農村編制教師通過選調考試轉為城區編制教師,則相應增加第十中學對應學科選調指標數。
4.如某學科報考人數等于或低于學科選調指標數,則按實際參考人數選調。
5.公示。按考生總成績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地點在區教育局公示欄內,公示期3天。
6.公示無疑義后辦理調動手續。被選調的教師憑區教育局開具的《教師工作調動通知單》在規定時間內到新單位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則3學年內不得參加城區選調農村教師考試。
7.本次選調的教師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學年。試用期滿,經任教考核為不合格的,則退回原單位工作。
七、有關事項
1.出具的相關材料須由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校長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公示期內,如對擬選調人員有異議,可通過電話或郵件等方式進行舉報,舉報電話:0797-6646561(教育局人事科),舉報郵箱:nksjyrm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選調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的;
(2)違反本公告其它情形的。
八、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南康區教育局人事科
聯系電話:0797-6646561
網 址:南康教育網(www.nkjy.com)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教育局人事科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南康城區初中、小學、區幼兒園選調農村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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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區初中、小學、區幼兒園選調教師計劃表
2.師德師風、教育教學水平等考核證明(樣稿)
3.報名申請表
4.準考證及存根
贛州市南康區教育局
2017年8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