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太原市中北大學招聘公告【招71人】
5、公示與聘用
將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在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確定擬聘人員名單,以單位正式文件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批復并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公示擬聘人員內容應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出生時間、學歷、學位、所學專業,招聘考試成績、排名等信息。
擬聘人員如有違法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有主動放棄應聘資格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過程中,由于應聘人員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的,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上述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其他應聘人員。
六、招聘工作紀律
1.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要切實履行好整個招聘全程工作的主體責任,制定工作預案,及時處置公開招聘工作過程中的各類常規問題或突發事件,重要
情況要及時向省教育廳報告。
2.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為進一步提
升公開招聘的公信力,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信息、筆試、面試、考核、體檢、考察等工作的結果或結論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均應及時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3.嚴格落實回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回避的要求。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4.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監察機關投訴、舉報。對負有責任或直接責任的工作人員,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招聘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351-3924993
監督電話:0351-3922279
原標題:中北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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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學
2017年8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