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慶彭水縣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全科教師及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公告
六、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名額確定。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渝教師發〔2016〕9號)和《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修改重慶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內容的通知》(渝教師發〔2016〕16號)進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彭水縣人力社保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經彭水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縣教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及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并再次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專業、資格證情況、考核成績、擬聘單位及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送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審批。
聘用崗位由考生按照考試考核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選崗。若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并列,則按在校期間獲得、學院獎勵多者優先選擇。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
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符合聘崗條件的,聘用到相應崗位;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
九、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工作是公開選拔人才的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對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考生及招聘工作人員應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生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彭水自治縣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全科教師及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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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彭水自治縣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全科教師及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崗位一覽表
2.彭水自治縣2017年向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全科教師及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報名表
3.委托書(范本)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