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信陽市文明辦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6號令)、《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和《信陽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信人〔2007〕19號),信陽市志愿服者服站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應為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具有信陽市、縣(區)內行政或全供事業編制正式工作人員,兩年以上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經驗,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7月底;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新進人員;
4、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部門同意的;
5、按照政策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服務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未滿禁考期限的;
7、不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政策規定回避要求的;
8、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8日至10日每天9:00—17:00。
2、報名地點:信陽市文明辦(市委九號樓90938房間)
(二)報名方法及要求
1、報名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父母或配偶的戶口簿或工作單位證明等)、畢業證、學位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工作經驗和編制情況證明,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每張報名表貼2張),到報名點報名。
報名時填寫《信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報名表》可登錄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下載打印。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須進行現場數碼照片采集,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30元)。
2、報名與整個考試聘用過程中使用的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必須一致。
3、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
4、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應聘者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應聘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應聘資格。
5、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7年8月17日至8月18日每天9:00--17:00持本人身份證及報名考務費票據到現場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筆試準考證應妥善保管,筆試、面試、體檢時,須持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方能參加。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一科。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寫作、時事政治、事業單位相關知識等內容;滿分為100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