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長治醫學院附屬和濟醫院招聘公告【招10人】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嚴格落實初審、復審二次審查辦法。
資格初審由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逐項進行審查。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是否齊全、完整、真實、有效。一旦受理,信息及崗位不予變更。
資格復審由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組織相關專家,嚴格按照招聘公告中的招聘條件及相關要求,對應聘者的招聘條件逐項進行復審,主要審查所報崗位是否符合招聘計劃的各項具體專業要求。
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及崗位專業要求,由醫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相關專家按照崗位要求進行審核,研究確定其是否具有報名資格。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筆試的資格。筆試前一周在醫院網站公布資格審查結果及筆試相關事宜。
(四)考試的內容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考試具體辦法如下:
1.筆試
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和筆試相關事宜在醫院官方網站公布。筆試時間確定后提前一周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
(1)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并在發布公告的同一網站發布變更公告,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2)筆試內容由《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構成,命題采用百分制,其中公共專業基礎知識部分占30%,專業知識部分占70%。
(3)筆試為閉卷形式,時間為2.5小時,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及時將筆試成績在醫院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結束3日內將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備案。
(4)筆試全程進行電子監控。
2. 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并在面試前一周,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公告面試時間、地點、內容、方法及要求等。面試時間確定后提前一周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
(1)面試由醫院招聘辦公室組織實施,成立由5—9位專家組成的考核小組進行面試考核(本單位專家只限1人),主考評委由外聘專家擔任。
(2)面試包括試講答辯和專業技能測試兩個環節。試講答辯和專業技能測試均采取百分制。試講答辯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判斷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態風貌,專業知識水平、醫療教學科研能力等,試講答辯時間為15分鐘。試講內容以本專業科研課題或論文為主,時間10分鐘左右。試講結束后,由評委根據試講內容提出3-5個問題,參加面試人員在試講結束后回答其中2-3個問題。專業技能測試僅針對臨床醫學類專業的應聘人員,重點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素質和實際操作能力等。
(3)面試成績=試講答辯成績×6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結束當天在醫院公告欄和網站公示面試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同時,將面試合格人員的姓名、性別、招聘崗位專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排名順序在醫院網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結束3日內將綜合成績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進行審核備案。
(4)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全程錄像。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核結果或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相同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筆試成績相等者加試一場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
1.人員確定后由招聘工作小組統一組織體檢,有關事宜在醫院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按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或《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標準執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報請招聘工作領導組同意后,在另一醫療機構組織復檢,遇有疑難問題,需要組織會診時,承擔復檢的醫療機構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結論。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醫院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在醫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醫院公開招聘領導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以醫院正式文件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批復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擬聘人員內容應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出生時間、學歷、學位、所學專業,招聘考試成績、排名等信息。
八、招聘工作紀律
1.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醫院招聘辦公室要切實履行好整個招聘全程工作的主體責任,制定工作預案,及時處置公開招聘工作過程中的各類常規問題或突發事件,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省教育廳報告。
2.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為進一步公開招聘的公信力,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信息、筆試、面試、考核、體檢、考察等工作的結果或結論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及時在醫院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3.嚴格落實回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回避的要求。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4.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監察機關投訴、舉報。對負有責任或直接責任的工作人員,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招聘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招聘組織領導
1.為做好公開招聘工作,醫院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招聘的領導工作。
2.領導組下設公開招聘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醫院人事科,負責招聘的具體工作事宜。
3.醫院公開招聘選拔錄用工作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和醫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醫院人事科組織實施。醫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督招聘選拔錄用工作。
十、咨詢
咨詢電話:0355—2094516、2095033(人事科)
監督電話:0355—2091508、2091363(紀檢監察辦)
原標題:長治醫學院附屬和濟醫院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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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長治醫學院附屬和濟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長治醫學院附屬和濟醫院
2017年8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