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瀘溪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34人方案
為充實和優化我縣衛生人才隊伍,促進我縣衛生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全州農村衛生人才發展的實施意見》(州發〔2014〕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州人社局核準,我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34 名,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信息發布、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核、聘用等程序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招聘計劃
詳見《2017年瀘溪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醫德醫風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 8 月15日至1999年 8月15日期間出生);年齡具體要求以招聘崗位簡介表(附件1)標明的為準;
(七)招聘范圍為面向本縣的,報考者現戶籍或進入大中專院校學習前戶籍須在瀘溪縣;招聘范圍為面向全州的,報考者現戶籍或進入大中專院校學習前戶籍須在湘西州。戶籍認定時間以2017年 8月4日前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原已取得學歷達到最低學歷要求,現在讀全日制學歷的人員;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6.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通過湘西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瀘溪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 8 月15日至 8 月17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瀘溪縣人社局(縣政府辦公大樓5樓520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個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后不得更改報考崗位。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戶籍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或復印件(持復印件報名的須在體檢前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
4.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填報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所寫專業完整準確填寫。
5.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衛計局會同縣人社局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后統一核發準考證。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體檢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
專業認定參照《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報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縣衛計局會同縣人社局認定。報考人員學歷高于所報考崗位最低學歷要求的,不受全日制限制。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