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江漢區城市管理委員會督查室(指揮調度中心)招聘公告【招26人】
為進一步城市管理水平,經武漢市江漢區政府批準,江漢區城市管理委員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6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崗位:案件接線員、案件回訪員、案件處理員、應急情況調度員共計26名。
崗位職責:
1、主要負責市民對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的投訴、咨詢或建議的登記,并做好相應記錄,可以解決的問題來電時及時回復;(工作分兩班倒,工作時間每天七小時,一周休一天)
2、如若有出勤需要,則可履行執法車司機職責,駕駛執法車負責規定街道附近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負責接線平臺值夜班,處理相關問題;
4、根據工作需要,履行財務或文職方面的工作。
各崗位要求:
1、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享有公民合法權利,無違法違紀記錄;
2、年齡22-45歲,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3、各崗位(含執法車司機)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警校畢業生優先考慮;
4、財務內勤人員要求大專以上學歷,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熟悉相關財務軟件操作;
5、文字寫作人員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中文、新聞、文秘等相關專業,熟練使用PPT及word、excel等辦公軟件,具備較好的寫作、溝通能力,熟練撰寫簡報、文稿等;
6、執法車司機要求持有C1駕照以上,3年以上駕齡,無不良駕駛記錄,無重大交通事故及違章記錄。
二、聘用管理及待遇
1、基本待遇:2400元(基本工資)+ 300元(節日費)+300元(值班補貼),加班費另算,單休。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并提供早餐、中餐、工會、績效獎等完備的福利,績效獎6000元/年,按工作業績考核發放。
2、在合同規定的試用期內進行試用,試用期經考核合格者,予以錄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三、用工方式
錄用的人員由武漢人才市場有限公司與聘用者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社會保險。
四、報名程序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