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陽泉市直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98人】
(五)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依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入圍人選。
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證書、報到證(全日制需要提供)、學位證書或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登陸陽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須提供本人退伍證。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政府購買基層崗位就業人員報考,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和服務地縣級以上人社部門或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提供的在職證明。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開始后,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入圍資格,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工作的編制招聘簡章、發布招聘信息、資格初審、復審、驗證學歷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組織體檢、公示和培訓等項工作,委托市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會同各用人單位共同組織。
三、招聘職位表
見附表:《陽泉市2017年度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名稱表》
四、考試的內容、時間和方法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科目分為:
公共類、藝術類:《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醫學類:《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
護理類:《公共基礎知識》和《護理基礎知識》
筆試全部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筆試成績(公共類、藝術類)=《公共基礎知識》×6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40%;
筆試成績(醫學類)=《醫學基礎知識》×60%+《公共基礎知識》×40%;
筆試成績(護理類)=《護理基礎知識》×60%+《公共基礎知識》×4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