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信陽市平橋區直單位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招44人】
為了落實國家就業援助政策,有效促進我區高校畢業生及就業特別困難人員就業,根據河南省人社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豫人社就業〔2014〕14號)、河南省人社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豫人社〔2016〕1號)、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豫財社〔2017〕8號)、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轉移就業脫貧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將我區部分區直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情況及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區直相關單位的教育、衛生、勞動就業、社會、社會救助、住房、社會工作、殘疾人服務、養老服務等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
二、招聘人數
共招聘44人,詳見各用人單位招聘公益性崗位明細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4555”人員(女性滿45周歲以上,男性滿55周歲以上,下同);
2、登記失業的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中的“4050”人員;
3、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家庭中的“4050”人員;
4、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參戰退役士兵、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以及殘疾退役軍人中的“4050”人員;
5、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烈士家屬中的“4050”人員;
6、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專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7、就業困難的“55”以上不滿60歲且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需持有政府征用土地時下發的相關文件證明);
8、年滿55周歲不滿60歲,建檔立卡的貧困戶、農村低保人員;
9、其他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按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 2017年 8月 4 日— 10日。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報名地點:各用人單位
報名所需材料:《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畢業證復印件、兩寸免冠照片6張、《平橋區政府購崗暨公益性崗位個人報名登記表》(可登陸平橋新聞網網站下載打印)。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種崗位報名,報名與參加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資格審查
由各用人單位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發放《面試通知單》。
(三)面試
面試時間及要求見《面試通知單》,面試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所報用人單位進行面試,規定時間內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工作由各用人單位負責實施,區職教局負責指導與監督。
(四)公示
根據面試情況,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滿,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所有聘用人員實行崗前培訓后上崗,按照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員要服從用人單位管理,實行年度績效考核淘汰制,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五、工資標準
按不低于信陽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要堅持原則,規范程序,做好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公示、聘用等各環節的工作。要堅持公示制,實行陽光操作。要嚴格工作紀律,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都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七、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平橋新聞網(http://www.xypq.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該網站及各鄉鎮、辦事處公共就業服務中心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咨詢電話:0376-3771251(區糧食局)
0376-3702311(區民政局)
0376-6335250(區物資局)
0376-6256232(區供銷社)
原標題:平橋區區直單位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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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供銷社公益崗位明細表
區糧食局公益崗位明細表
區民政局公益崗位明細表
區物資局公益崗位明細表
信陽市平橋區職業教育和就業服務局
2017年 8月 2 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