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博興縣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四)考試
考試只進行筆試,閉卷形式,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考試內容以學習資料為準。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綜合成績確定及公示:
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與各項加分之和共同構成。計算綜合成績后,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如果總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高、軍齡長的順序再行排序。
綜合成績確定后,及時在博興縣民政局、人社局服務大廳和官方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六)公開選崗
綜合成績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由申請人員進行公開選崗,確定公益性工作崗位。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公開選崗。選崗原則上本人參加,不允許任何人代替。如果本人確實因病或出差不能到場的,必須履行相關的委托手續。選崗期間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本次選崗資格。
選崗結束,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聘任上崗
選崗公示期滿無異議后,選崗人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選崗人員按規定時間到所選單位報到,逾期未到崗的,視為自動放棄崗位。
四、加強公益性崗位管理
(一)各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公益性崗位的總體管控,對因放松管理引起舉報、投訴及其他社會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用人單位要充分考慮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實際情況,結合本單位實際以及有關規章制度進行管理。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管理、考核及其他工作。用工單位須每月10日前向辦公室上報上崗人員的考勤、工作表現等管理情況。
(二)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不再作為退役就業困難人員進行安置,同時用人單位可立即無條件解除合同,取消該人員的公益性崗位資格及相關待遇。
1、因個人原因未參加選崗或選崗后拒不上崗的;
2、上崗后,無故缺勤且累計天數達到一定數額的,可比照有關規定執行;
3、不服從用人單位管理,違反用工單位制度的。
4、上崗后,參與或組織無理上訪的。
(三)用人單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須向縣委縣政府寫出書面檢查,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處理。
1、選崗人員選崗后,5日內不接收安排上崗的;
2、不按上級有關規定和用工單位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尤其是存在“不上班只領工資”吃空餉現象的;
3、每月上報的公益性崗位人員考勤、工作表現等情況弄虛作假的;
4、不按規定時限、標準發放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和繳納保險的;
5、套取公益性崗位資金的。
(四)原已經安置的政府公益性崗位和政府輔助性崗位退役士兵一并納入管理范圍。
原標題:2017年博興縣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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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興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