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紅河州環境工程管理中心招聘公告【招4人】
為進一步加強紅河州環保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服務能力,促進紅河州環保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紅河州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紅人社發〔2014〕333號)文件精神,依照《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等相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錄原則,紅河州環保局直屬事業單位紅河州環境工程管理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現就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辦公室文秘(1名):性別不限(身體健康);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限定為:文秘類、行政管理類。能較好的適應辦公室工作,有一定文字功底,計算機操作熟練,有工作經驗者可優先考慮。
(二)財務人員(1名):性別不限(身體健康);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限定為:財務、會計、財務金融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計算機操作熟練;有初級及以上職稱和工作經驗者可優先考慮。
(三)環境管理工作人員(2名):性別不限(身體健康);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限定為:環境管理、環境工程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和適應下鄉出差,有一定文字功底,計算機操作熟練,有工作經驗者可優先考慮。
專業目錄可參照《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分類試行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4.曾參加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紀人員不滿5年的;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體檢、確定擬聘對象并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進行。
(一)崗位查詢
招考崗位詳見蒙自人才市場網(http://www.ynmzrc.com/)。
(責任編輯:李明)